自由電子報新聞分享 (批管中閔 郝明義:固定收入才是違法兼職關鍵)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昨遭公懲會調查,過去任官職時在媒體的違法兼職,管辯稱寫的文章忘記了,並稱遭政治迫害;對此,前國策顧問郝明義點破,關鍵點不是寫什麼,而是管在媒體長達7個月連續固定領取稿費,固定收入才被認定兼職。
郝明義在臉書貼文,指出昨公懲會審理監察院彈劾管中閔違法兼職案,要求管指認過去所寫的文章,管回答時日久遠,記不清楚,但郝明義認為,寫文章的人,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自己出生的孩子,應是只有習慣抄襲的人,才會出現時日久遠記不清楚的情況。
郝明義還批評管,一個經常以文人自居的大學校長,閃躲自己違法兼職爭議,卻喜歡掉書袋,講「深文周納」,不顧自己應有的風行草偃高度,不澄清諸多爭議,指跳針重複、政治迫害,只想到四個字「文人無行」(意旨喜歡玩弄文字的人,品行常常不端正。)
郝明義更點出,昨媒體對該案,聚焦在管身為高階政務官是否可以投稿?拿多少稿費?文章是否涉及政府事務?追究政務官寫稿是否違憲?等,但質疑媒體故意模糊焦點、打泥巴仗,抑或審判長模糊焦點。
郝明義舉,監察院二月公布的管案調查報告,以及後來監察委員蔡崇義說明彈劾理由,都不在管寫稿,彈劾關鍵是「固定領取稿費」,蔡更談到,當時管中閔在某媒體,也領有幾十萬稿費,但沒說管兼職,只有固定收入才會認定是兼職。
郝明義畫下重點,當政務官,還是機關首長級的高階政務官,是不是投稿,是不是匿名發表的投稿領稿費,如果是按篇計酬,不在這次監察院彈劾的範圍之內。監察院彈劾的,是看到管仲閔在壹傳媒連續七個月每月固定領取稿費,形成固定收入,才認定是兼職。
郝明義希望,下次公懲會開庭,應該追究固定收入,而非隨著媒體打泥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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