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6日 星期日

蘋果日報論壇文章分享 (人渣文本專欄:中華民國有罪)

諾貝爾獎得主劉曉波日前過世。他被中共判刑關押,理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罪類似台灣過往《刑法》一百條,其適用範圍包括思想層面,任何批評政府的言論都逃不過其「射程」,甚至穿件「習特勒」的衣服也會出事;而針對中國政治多有批評的劉曉波,當然是此法迫害的主要標靶。

然而,台灣人看待劉曉波的亡故,多是感嘆中國民主仍長路漫慢,卻少有人注意到一個更值得深思的議題:當你做為中華民國國民,談「一中各表」,聲明中華民國的存在與價值觀,不就犯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嗎?

做為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就等於是講「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北京的偽政權」,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眼中自然是有罪的。那曾當過兵,以武力反共的呢?

那就不只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你不只是宣傳,而是拿真刀真槍反共,這就是判更重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了(這也是據傳李明哲被中共關押的主要法條)。所以那些赴中舔共,馬屁拍得霹啪響的退將們,老共某天轉念要他們消失,也是有充足理由的。

那主張台獨呢?別忘了,有《反分裂國家法》這種東西呢,這就是用來反台獨的。

就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只要一個不對勁,就會立刻消失了,惶論是中華民國人呢?只要你是中華民國人,沒有一心投共,就是有罪,就算投共,也可能有罪。老共現在不抓你,是黨的恩典,還不乖乖用支付寶掃碼購物一下,感謝祖國領導不念舊惡的恩澤。

劉曉波有什麼罪呢?講真話,講實話,講他想講的話罷了。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人呢?光是「存在」這件事,就是一種罪了。

要說劉曉波對台灣人的啟發,或許不是中國民主理念,而是這種聽不懂人話也不會講人話的專制政府,是一個要認真面對的邪惡存在。要對付這種以無理方式控制人類(不只他自己的人民,在這種奇妙人治觀點下,全世界的人都優先適用中國法律)的政權,除了劃清界線之外,也該明確認知他們的敵意不會因為我們的善意而有所緩解。就算其人民有善意,其政權也不懷好意,畢竟其人民和政權沒有什麼權力與授意上的連結。

所以說什麼「兩岸一家親」,雙方嘻嘻哈哈,也不過是嘴炮,老共真要抓你,你還是消失。講說「一中同表」,看似豪氣干雲,但中共自己推這主張的人也灰頭土臉,不知消失到哪去,最後也是嘴炮一場。

講什麼都沒用,說你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說你是「顛覆國家政權」,說你是「分裂國家」,那你就是。你講的一切好話與壞話都沒差,反正全都是呈堂證供。法律怎麼訂定,怎麼解釋,怎麼執行,也都是當時最大的人講了算,如果最大的人換過了,那就換人講了算。

這就是許多台灣人,許多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人,許多在台灣的中國人,所熱愛的,那個充滿機會的中國。對他們來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像進入一個充滿未知魔獸與寶藏的RPG(角色扮演遊戲)世界,一定很好玩。雖然遊戲站方總是一直修改規定,但這樣的世界,對某些人來說,還是充滿吸引力。

但真的人死掉時,是不會如電玩中復活的。這種控制狂政權,不會是為了人的真正生命福祉而存在,甚至也無法保障其領導人自身的福祉:儘管他們可以在一段時期內獲得如神的權威,但如果步下權力的寶座,其身上的「罪名」,也是任由新人安排。

想要控制所有人,就會與所有人為敵。這種巨獸國家存在的意義與目的究竟為何呢?劉曉波思考過,但這個政權踐踏了他的善意。台灣人呢?一樣也該思考這個問題,因為即便你不想與它鬥,它也不會放過你。在它眼中,你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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