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

557 旅記 (苗栗銅鑼/三義:九華山大興善寺、三通嶺、三義山、太平山、長潭坑山)

此行排定登訪苗栗三義長潭坑山 (427 m,圖根點)、三通嶺 (大坑尾山,473 m,二等點)、三義山 (449 m,土調點)、太平山 (竹圍山, 406 m,土調點) 等山頭。包括久違菲力普,一行 3 車 10 人來到銅鑼鄉九華山大興善寺集合參訪大興善寺無意觸犯了寺方禁止拍照寺內佛菩薩規定,因而惹來責備全因自己粗心大意所致,怨不得人原本對寺方這種規定有不以為然,事後才知寺方如此限制有其

九華山大興善寺 1961 年緣起於苗栗苑裡成功路某一民宅,1965 年搬到苑裡天下路另一民宅,並正式定名為大興善寺,創始人是信眾為救世師福慧師,稱無名法師法師俗姓陳名綵鸞,生於 1930 年,是栗苑裡望族之女,據說出生時身包白膜,祥光滿堂,呈現登地菩薩才能擁有瑞相。

福慧法師舉止端嚴,侍親至孝,幼時每見佛菩薩聖像都十分虔誠頂禮膜拜,而且滿懷悲心,常將便當飯菜佈施分贈貧苦同學;及至就讀臺北第三女子高中 (今北一女中),常利用課餘之暇鑽研經藏佛理,也常拜訪高僧大德,請示法要。14-16 歲時,法師曾到新北汐止參禮慈航法師,獲嘉許為菩薩轉世,自此信心益增,修行意志加堅定1949 年,法師高中畢業返鄉結婚,婚後育有一男兩女,不久夫婿病逝,她自覺因緣成熟,便把幼小兒女託付公婆,棄俗出家法師可能是自己剃度,自己受戒她獨自在山間潛修苦行 10 多年後,回到故鄉苑裡租賃一間小屋,創建規模簡陋大興善寺,展開弘法生志業。

福慧法師一生刻苦高潔,在苑裡大興善寺前後 20 多年,期間身上總是一襲千瘡百孔、縫縫補補的「布殼」,長年赤足、不吃飯、禁語、不倒單 (未曾沾著床蓆),不受人供養、不受人禮拜、不收在家弟子,每天以念力和大悲水與人結緣。她的小房沒擺置床、桌,房內水泥地上只放著兩、三套換洗千補百衲「布殼」起初還會吃點水果果腹,圓寂前幾年開始棄一切食物,每天只喝幾杯大悲水,弟子們都不知她有否真正睡眠;平時除了在殿走動,為人加持,她夜晚總是入室靜坐,最多曾有 20 多天不出房記錄,待出房時仍只喝少許水。

在苑裡弘法渡眾 20 多年福慧法師始終禁語,她與人溝通完全利用表情與笑容、配合手勢,由身常住或居士代為翻譯。她的加持是以雙手合掌,集中念力,完成於刹那間她會透過譯者,告訴受加持人應如何利用大悲水消災祛障,治療各種身體疑難雜症法師法名讓人稱呼,只想以念力和大悲水與人結緣,為人加持或治病。利用念力和大悲水為人治病療效有口皆碑獲得求醫得救民眾奉為濟世華陀神醫口耳相傳樹大招風的結果,難免來世俗毀譽衝擊當時慕名來求治民眾絡繹不絕,嚴重影響附近醫院生意,因此法師曾遭醫生檢舉,指其妖法惑眾也因此事後低調行事、減少曝光成為寺戒律對民間流傳種種法師傳奇事蹟,寺中師父和志工一概三緘其口,令世人難窺真相前述大興善寺禁止信眾遊客拍攝內佛菩薩照片規定,道理在此 

在世時,福慧尼師特別交代弟子,她不願被拍照,因為「一付醜樣,有什麼好看!要是上了報豈不羞死人!一個微小比丘尼!我才不要!」不只自己不願給人拍照,寺院也不願給人拍照,因寺院人拍照會有同樣後果,經過照片傳播,處來人會把大興善寺吵翻,那就罪深業重了。如果照她的相,她會拿全新底片跟你交換她認為自己渺小有如天上鳥、水中魚,微不足道,只想替佛陀傳道,不願得世間令名,因此請人不要拍她照片。即便是寺裡早晚課梵唄,也不願被錄音,若被錄音,她會從人叢中找出錄音者,懇求以手裡空白錄音帶交換那卷錄音帶。

福慧法師在苑裡大興善寺修行終身 ,直到 1985 3 3 日下午 7 時圓寂 (世壽 56 歲),外界得知其法名為福慧,其告別法會由當代律宗名宿懺雲法師主持,荼毘後留下五彩舍利珠,大者近 2000 顆,小者無數。隨著法師圓寂,大興善寺由苑裡遷至銅鑼鄉九湖村,規模十餘公頃,但因用地、建物證照取得一波三折, 2005 11 11 日深夜續遷至三義西湖村惟因理念差異,後來一部分信眾回到銅鑼重建道場,所以目前九華山大興善寺有三義和銅鑼兩處道場遵照福慧法師生前囑付到場維持以佛茶接眾治病傳統隨著取水治病民眾與日俱增,九華山大興善寺都已發展為著名朝山聖地,每逢例假日和法會期間,道場往往車水馬龍,週遭道路常會被遊覽車塞爆。 

承蒙大興善寺志工熱心介紹說明佛邊竹、奇石菩薩示現跡象,說得活靈活現,有模有樣,當然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參訪過大興善寺後,大興善寺牌樓出發,展開行程。

此行兵分兩組,輕鬆組 3 人走三通嶺去回,包括我在內健走組 7 人依序連登了三通嶺、三義山、太平山長潭坑山等 4 山頭,前 3 座都輕鬆達陣,只有長潭坑山較費工夫,沿途茶園、菜園、水田等鄉野田園風光都有可觀之處,尤以三義鄉一帶闊的慈濟茶園景觀最引人入勝。 

根據下菲力普 GPS 記錄 (第 1-2 ),此行全程距離和總爬升高度分別約為 15 k 及 690 m陳老師 GPS 記錄 (第 3-4 ) 與之稍有出入請一併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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