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576 旅記 (宜蘭大同神代山、神代池、神代神木)

宜蘭大同太平山不是特定山岳名稱,而是和陽明山、阿里山一樣,泛指一個山區的概念。現今所稱太平山一般是指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負責管理的宜蘭大同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區內群山翠綠、林木蓊鬱,有溫泉、瀑布、湖泊、雲海等自然景觀資源,以及瀰漫林間富含芬多精與陰離子清新空氣,是民眾從事森林育樂與戶外活動絕佳場域;目前區內開放民眾遊憩據點包括土場、鳩之澤 (仁澤)、中間、太平山、茂興與翠峰湖。

回顧日治時期太平山林場伐木史,太平山區其實涵蓋更廣範圍,最早被稱為太平山的是多望溪左岸加羅山到神代山一帶,後來伐木重心轉移到現在太平山莊一帶,加羅山到神代山一帶山區遂成為「舊太平」而逐漸被遺忘。另外,太平山森林遊樂區內翠峰湖風景區原屬另一獨立林場大元山管轄範圍,後來兩個林場鐵道融合以及大元山工作站廢棄,翠峰湖交通動線才併入太平山系統。因此廣義而言,太平山包括「舊太平」、「新太平」與「大元山」三個舊時伐木區與周邊山區。 

此行以舊太平地區神代山 (1565 m,三等點) 及其附近神代神木與神代池為登訪目標;神代意指神先存在世間的年代,根據日本神話,這個年代在日本神武天皇即位前,亦即 2680 多年以前。早期神代山區蘊藏大量紅檜與扁柏巨木,初入此間日本伐木工人看到這些隨處可見樹齡數百年、甚至上千年檜木類巨木,感動讚嘆之餘,產生身處神仙國度虛幻遐想乃是很自然的事情,神代山名稱可能因此而來。

神代山是位於嘉平林道北線中級山,早期攀登此山多由四季林道接嘉平林道北線前往,這條路線路途遙遠,來回多達 32-33 k,一日內難以搞定,通常多安排為 2-3 日行程。另有其他從台 7 甲線有澗橋或嘉蘭灣嘉惠橋起登的探勘路線都已嚴重毀損,不堪利用。 

2014 年,一條從台七甲線留茂安地區路邊登山口起登,利用獵徑連接嘉平林道前往神代山新路線被開闢出來,登山口原在台七甲 11.6 k,後經修改到台七甲 12.4 k;這條路線的出現使得一日往返登神代山成為可能,也是此行所走路線。

一行 2 8 (陳董車 5 + 陳老師車 3 ) 從台北出車,經雪山隧道進入宜蘭,輾轉進入台七甲線,來到 12.4  k 路邊小停車場 (可停 3-4  部車,停車場立有一拉弓射箭獵人雕像),由此展開行程;陳董開車技術一流,他的車比陳老師的早到許多,因此請他們先開登,不用等我們。

行程記錄如下:

1043 跟隨聖哲和陳老師後面起登,進入停車處對面路邊登山口  
1043-1110 一路陡登,穿行桂竹林,超越兩位同車夥伴,來到一處陡度稍緩樹蔭下,趕上較早出發美智和明美;到此途中不時需彎身屈膝前進,避開亂竹障礙

1126 回首展望群山與蘭陽溪谷美麗風光;稍後超越陳董
1134-1138 林間平台 
1141 山字水泥柱及保安林界基石 
1149-1150 經過掛著不少布條林間小平台,繞登架繩邊坡,進入柳杉伴生箭竹林寬緩地帶;此後到神代山大多循廢棄林道而行  

1158-1200 倒木橫陳小段,路障重重 
1221 棘手煩人芒草徑
1228 又是芒草徑   
1256-1332 林道岔路 (左下往神代神木約1);午餐休息,遇到在此午休飛霖和正本

1332-1345 觀賞神代神木;原本只有 3 人,稍後聖哲與陳董加入觀賞行列 
1345 續行林道 
1400 林道岔路 (左下往神代池約 2)   
1402-1405 賞心悅目神代池;欣賞著神代池及週遭自然美景,不禁想起早期電影苦情花主題曲 「曾有一位美麗的姑娘,在這湖邊來來往往,白雲悠悠,歲月如流,那姑娘已去向何方 …. 

1408 回到林道岔路續行 
1414 岔路 (藍天隊指標;右往加羅神社,前往神代山
1419-1426 上坡途中;視野範圍一再出現造型不一巨木樹頭 
1431-1449 四周圍繞台灣杜鵑神代山;登臨五虎將都是公的,兩位女將與陳老師後來都沒走到這裡,甚至連神代神木也沒走到  

1449 原路下山 
1504 回經往加羅神社岔路 
1507 人工檜木林;種植時間應該超過 50 年 
1509 回經往神代池林道岔路 
1521 山羌遺骨 
1532 人工檜木林 
1601 去程所沒注意到民國 66 年 ( 66 年?) 所立鐵製嘉蘭造林中心區告示牌  

1639 回經柳杉伴生箭竹林寬緩地帶 
1642-1651 回到掛著不少布條林間小平台;休息喝水 
1659 山字水泥柱及保安林界基石 
1703-1704 林間平台   
1737  陡下竹林,跟上明美與陳老師 
1805 出路邊登山口,回到停車處 

此行全程距離與總爬升高度分別約為 14.2 k 1000 m,說難不難,但沿途層出不窮障礙,導致一路走得頗費週章,難怪陳老師不求上進,沒到神代神木就折返。


*前 3 張照片由聖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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