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

蘋果日報人渣文本專欄文章分享 (不應禁止五星旗的理由)

最近國內有禁止持用中共國旗(即五星旗)的提案。我國《憲法》有保障言論自由,在當前傾向擴大其適用範圍的格局下,要禁止出現「匪旗」,應該是不太容易,就算行政立法兩院要禁,大概還是會被宣告違憲。因為那面旗除了不好看之外,很難說會破壞到什麼個人利益或國家安全。

如果你不能接受這種主張,那我就從言論自由談起,然後思考一下近來的「台灣賤民愚民太多」之說,最後針對具體做法提出一些簡單建議。

台灣人對「言論自由」這概念的理解通常是錯的,或是「和學界所指的言論自由沒有交集」。大多數台灣百姓心中的言論自由,是「我可以罵人,但人家不可以罵我」。

你可能有機會聽到類似「現在年輕人/同性戀/不婚不生的人/低薪的人/女人都不能罵啦!真沒言論自由!」這樣的主張。

這當然不合理,因為你可以罵人,人家不能罵你,這種溝通倫理怎麼能對的上呢?言論自由其實是針對政府而言的,指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的審查來限制人民發表言論。這不代表人民隨便講什麼都可不受到懲罰,如果你的言論侵害了他人權益,還是可能被告,但政府不能依某種特定意識形態來過濾言論。

因此你批評年輕人/同性戀/不婚不生的人/低薪的人/女人,而被對方反嗆,這就是正常能量釋放,這種溝通或意見交流過程通常也是對社會有益的(會有旁觀第三方觀察哪邊講的有道理),而且也正是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目標。所以你被罵,不叫沒言論自由,反而正是言論自由。

但如果你想講,政府卻不准你說,像是斷你網路,不允許出版你的文字,又或是在沒有明確受害者與具體損失的狀況下,在事後對你或協助你發表意見的人處以重罰,這就是破壞言論自由了。

而要在我的財產上掛什麼旗子,也算是一種言論自由,因此如果政府(不論是行政或立法)要禁掛五星旗,都會有破壞言論自由的問題。雖然那旗子在許多人眼中看來很不順眼,但保留少數人懸掛該旗的權利,還是對於民主社會有正面意義。

什麼正面意義?「為匪宣傳」也會有正面意義嗎?

我前面提過,言論自由可以促成溝通或交流。你要掛什麼旗,當然也就會進入某種溝通的情境,這種溝通不只是言詞對戰或是「尬旗」(你舉十面,我舉一百面),而是一種「全符號」的互動。

對於第三方來說,會看看掛五星旗的人是什麼貨色,又會再看看批評掛五星旗的人是什麼貨色,思考哪一邊講得有道理,哪一邊的人格更有說服力。這種理解不止於言詞或單一符號,而是一種「統合感受」,是種整體的掌握。

那在台灣掛五星旗的人們,其整體社會觀感如何呢?他們舉一堆五星旗,是能成功「為匪宣傳」,還是產生反效果呢?

答案其實大家都很清楚。某位獨派媒體人日前和我提過,就讓這些人舉旗,就讓他們講話,就讓他們辦活動,真有違法或暴力行為再去抓。反正這些人越講,老共在台灣的支持度就越低。

類似的原理,也可以應用到另一個新聞上。近日某企業主直言台灣人沒去過中國的太多了,這些賤民愚民搞不懂中國的強大。這種話講出來,先是得罪了沒去過中國的人,而去過中國的人呢,也不見得會認同其主張。

那這種企業主,真能「為匪宣傳」嗎?我看「匪幹」們,對此類言論,應該也會充滿幹意吧。

往來兩岸的人都很清楚,會因為去了中國幾趟,就「深深為中國的強大而震撼」的台灣人,不就是那些沒啥知識,土頭土腦,很好虎爛的蠢蛋嗎?你認識了中國,但有認識其他國嗎?看到高樓和人群就嚇傻,不正是「愚民」嗎?

真正有腦的人,去到中國,會看出他們的強大之處,也會看見他們的腐化、脆弱與無力。良性的理解模式,會是正反意見分呈之後,提出批判性的看法。哪裡會是簡單的一刀切,我聰明、你愚賤呢?

所以人家要掛旗,就讓他們掛,除非掛到影響交通,有公共安全的疑慮,再依相關法規處理就好。旗子只是符號,是人的附屬物,真正決定旗子意義與價值的是人。對台灣人來說,當「中國人」是以負面價值居多時,那「中國旗」自然就是負面意義,掛再多也是負面。

「那如果有天中國人變成正面意義呢?」

那旗子傳達出來就會是正面的價值啊,或許就會有更多台灣人傾向統一吧。不過,你認為那一天還有多久呢?

這也不是台灣人能出力的部分。要在台灣人心中轉變成為正面的意義,那是中國人自己要努力的。忘記「人」才是本位,誤以為「旗」、「國」才是真正存在的完美實體,要「人」為這些虛浮之物犧牲奉獻,不就是「中國」成為負面名詞的根本原因嗎?

可惜,中國人要發現這點,大概還要很長的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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