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投書分享 (自由廣場:台大要改革,全民來監督)


陳炳輝


台大現在最需要改革與監督的是什麼?就是造成這次校長遴選爭議的爛瘡。

該爛瘡是什麼呢?少數萬年校務會議代表與萬年校長遴選委員(有代表一直當,所有校長都要讓他三分)。除此外,還有立法品質問題, 若主席主持議事無法中立、不符議事規則、議事無法透明,如何做出好決議、如何有效監督行政機構、如何選出好的校長遴選委員?

同時要決定哪些議案可以排入校務會議,排案先後順序,決定權在程序委員會,而程序委員會的主席就相當重要,年初學生代表連署要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本來希望盡早召開,就是被特定萬年校務會議代表擔任主席,處處刁難,才一延再延,若能順利召開,管教授說不定已經補足程序早當校長了。沒有一個公正無私的程序委員會主席,法案怎會被公平安排其順序?

若校務會議資訊愈透明就無法藏污納垢,所有校務會議與程序委員會的討論跟資訊定要公開透明,最好是直播並錄影。在透明的資訊下,每位代表都得為自己所講的話、所投下的票負責。

而一個好的大學是以所培養學生的素質與能力來評斷,且學生最沒有包袱與校園的派系利益糾葛,一定能協助校方訂出最好的教學與研究方案。目前教師與學生代表應為校務會議代表總額之二分之一與十分之一,但學師比是十五倍左右,因此學生代表人數明顯不足,應該增加。

議案要增加正反法律專家具名的意見後,要公開上網,應讓校務會議代表釐清適法性問題,也要了解提供法律意見的品質。

台大這週臨時校務會議代理校長所提議案與要決議的事項根本大有問題,案由是教育部四月廿七日發布新聞稿宣稱「駁回」本校校長聘任案,應釐清大學自治的範圍。第一項決議要界定大學自治的範圍,大學自治的範圍本就在大學法內規定得很清楚,下級機關學校有權利去討論嗎?第二項、三項是宣示性的,第四項要校務會議給學校成立的專案小組空白支票,那就乾脆授權給代理校長當台大皇帝算了。

校務會議立法品質未解,代校長所提的法案荒謬,五月十二日台大臨時校務會議的決議應難以令人期待。但為了台大的未來與發展,要立即切除爛瘡、進行改革。我們的具體建議如下:

一、立即重啟遴選:新遴選若要先修改遴選委員會組織辦法,應在最短期間內完成,並立即啟動新遴選。本校部分師生應該捐棄「與教育部抗爭」之械鬥心態,為台大前景積極努力。本校並無「拒絕行政處分」之權利,延緩新校長遴選作業,除繼續傷害台大之外,並無實益。

二、政黨勢力完全退出校園:不論是逸仙學會、覺民學會、各個政黨外圍組織,全部不應介入本校校長之遴選或遴選委員會組織辦法之修正,甚至應迴避出席校務會議之討論。希望全校師生共同監督,揪出校園政黨勢力黑手,用師生輿論力量,抑制政黨黑手。

三、歷任本校校長勿再染指:他們浸淫於現有之瑕疵選舉制度而運作當選,故從不思改進選舉制度,因循苟且,才有今日之校園爭議。

四、特定代表之人選必須改變:遴選委員會中校友代表、社會公正人士、行政人員代表等,長期被特定團體把持控制提名、審查,對本校傷害極大,必須改變。

(作者為台大機械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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