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年金改革相關網路評論文章分享 (第一篇取自自由電子報「李筱峰專欄」、第二至四篇取自蘋果日報論壇,第五篇取自美麗島電子報)

一、你來兮乎?

古今內外所有變法改革無不面臨反對者,反對的勢力有三:「既得利益者」、「既得觀念者」,以及「既得習慣者」。

 
黑人反對林肯解放黑奴,婦女反對秋瑾提倡放足,都是既得習慣和既得觀念作祟。自一九二○年代蔣渭水、林秋梧等志士呼籲別再燒紙錢,至今仍革除不了,也是因既得觀念根深蒂固。
 

至於改革維新受阻於既得利益者,例子多不勝舉。最近為了反年金改革而走上街頭的李來希們,就是範例。但既得利益者反對改革,卻往往不承認是為了一己之私,還要辯解沒有反對改革,而是為了公義。其然乎?我們只要回顧這數十年來的所有社會運動,看看李來希們有沒有出現過便知。長期的民主運動,你來兮乎?人權運動,你來兮乎?環保運動,你來兮乎?農民運動,你來兮乎?救援雛妓運動,你來兮乎?…怎麼現在要減少你的退休金才你來兮?
 

有時候,改革運動要化解「既得觀念」和「既得習慣」者的阻礙較難,要對付「既得利益者」反較容易,像以前那些「萬年國會」老代表拒絕退職的藉口是他們代表「法統」,但最後每個人發給六百萬元,「法統」就被解決了!然而,這次反年金改革的勢力主要來自既得利益者,但卻不能像解決「老法統」那樣花錢消災,因為年金制度之所以必要改革,正因國
本來民主社會人人都有權利為了自己生活上的損失表達不滿,但主政者不可能對所有不滿者都討好,而是站在制高點做全盤長久考量,那才是真正的公義。用最簡單的比喻,有人過去長期都可以吃十口飯,卻有人只能吃兩口飯;現在請過去吃十口飯的人改吃六口就好,讓過去只能吃兩口飯的人能吃到四口飯,而且讓以後可能吃不到飯的人能吃到兩口飯。如能站在這個公義的制高點,就不用太在乎那些過去吃十口飯的人還要叫嚷吃不飽!他們可能真的有人吃不飽,但是要知道,還有工農比他們更餓,無力抗議。
 

家母和內人都是公教人員退休,我家算是既得利益者,但我們都是屬於支持年金改革的七成民意中的人。我常想起,我們兄弟姊妹一路求學過程中,每年都可領公教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金」,讓我今天可以成為大學教授;再想到小時候鄰居的朝安哥哥一家,父親靠打零工為生,成績全班第三名的朝安哥在小學畢業之後就失學而去做工,如今他已積勞成疾而往生。如果朝安哥生在我家,今天大學教授應該是他在當吧!
 

李來希們不知道朝安哥哥們也就罷了,藉口「反污名化」出來獻醜也就罷了,竟然還有人揮拳動武,連市長肋骨都打斷!更讓我驚訝的是,暴徒中竟然罵綠委是「賣國賊」!年金改革與「賣國」何干?看來第五縱隊正無孔不入,見縫插針!
 

(作者李筱峰為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以下連續三篇作者:沈立斌/政大應用數學系兼任助理教授、保險精算師


精算師觀點一:晚來了十多年的年金改革

二十幾年前考試院邀請台灣第一位也是國際著名精算師林喆博士赴院演講時,林博士呼籲當時的公教退休制度得調整,否則一定破產。台下一群資深委員只是面露微笑。晚上招待宴會上,林博士又向身旁的委員說:「真的會破產,你們怎麼都沒反應?」這時,幾個委員回答:「再沒幾年我們就退休了,現在變動,不是砸了我自己和同事們的腳?三十年後的事,讓以後的人去解決。」

這段軼事,已逝的林博士在身前多次跟國內精算師相聚的場合,不知道說過多少次!終於我們看到最近的政府在晚了十五年以上的今天,鼓起勇氣,把追求永續經營退撫制度跨出一步。

藉網際網路搜尋工具之便,幾年內和國際間關於年金改革的新聞或資料,都可以在滑指間找到,比起學生和早期從業時代,得跑遍圖書館,翻尋目錄和雜誌報紙文章才能把挖到的片段資料整理出來,事實的呈現不再是太困難,面對現實的改革應該較容易了吧?

很遺憾的是這一陣子還是有一小部份軍公教人士,罔顧過去的錯誤,用各種言論和手段企圖阻礙改革。這些人跟我認識周遭的軍公教朋友們有很大差異,他們結合立場相似的公教人員,成立數個名稱不一的「xx年金改革yy會」,文的方面,上網蒐集片面資料,扭曲事實,散播「年金不會破產!」、「改革不能溯及既往!」、「詐騙的政府!」、「提高基金經營運績效就夠!」等等口號;行動方面,策動「上街遊行」「八百壯士」「包圍立法院」「圍堵立法委員和官員」……很多筆者的軍公教朋友都跟我道歉,那些人不能代表多數,也鼓勵筆者繼續客觀地把事實資料呈現,要我轉達多數軍公教朋友不是在電視上或街上叫囂的那些人。

當年在規劃退撫基金時,考試院不敢將提撥率提到足額,讓退撫基金能累積充分的準備金。因為提撥率如果再高一點,就代表公務人員得多繳費,除了可能得面臨反彈,政府預算也勢必得多撥補費用(政府負擔65%,軍公教負擔35%)。

所以退撫基金成立二十餘年,雖然提撥率從一開始的8%調至12%,而2000年以來,全球走向低利率時代,非但提撥仍然不足平均投資報酬率也只有3.x%,跟當期待的7%~13%的年投資報酬率有很大的落差。從2000年到2012年,退撫支出增加了12倍,根據精算報告,四大基金分別在未來2~3年到15年之內破產,隨著人口成長減緩、壽命延長,領取年金總額持續上昇,政府用未來稅收預算來撥補基金缺口,恐怕遲早也無濟於事。

當然我們也接受某些國外退休基金表現優異的事實,退撫基金績效不彰,當然值得重視和改進。然而,光是「基金法人化」 及「延聘優秀投資專業」即可解決年金問題,更是空洞的說法。

過去一年多來20場的年金改革會議及大大小小公聽會都上網直播,軍公教代表發言紀錄歷歷在目,多數民眾無法認同場上發言,場下抗議政府不溝通的矛盾說法。其實在102年,面對軍公教退撫基金的龐大資金缺口,馬政府也曾強力宣示年金改革,但相關法案送進立院後卻遭冷凍而中止,蔡政府上台,接下改革重任,目前擺在台面的方案,基於現實考慮,不一定能一步到位,千萬不能只看到改革方案只能延後基金破產年限而放棄。

筆者無意挑戰任何特定反對改革人士,也願意維護他們憲法賦予的權利,但是對於扭曲事實,散佈不時言論,乃至動用行動暴力的行為,身為普通百姓,還是必須表達出最誠摯的心聲。我們也不一定需要去追訴過去為了私慾或眼光不夠的公務人員(訂定優惠條件和立法通過的委員),對於現實的財務窘境與下一代的未來,現在再不進行這項晚了十多年的改造工程,我們將會愧對下一代、愧對自己!


精算師觀點二:年金改革外國月亮較圓?

觀察從軍公教個人立場討論年金改革涉及「降低給付」,「提高提撥」、「延緩支付」時,最有爭議的就是改革是否違背「信賴保護」「不溯既往」等原則。法界也引發不同爭論和解釋,雖然依據大法官472號解釋:「減少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尚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之原則…。」仍然有不同聲音反對,例如前大法官楊仁壽引述大法官14號解釋,《憲法》明文禁止新法規應溯及既往。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則引述大法官解釋第717號,表示「溯及既往」並不違憲。一般大眾也搞不清到底哪個論述是對的,大概的區分線在於是否贊成年金改革得削減已退休及在職人員的退休金福利。

其實這個爭議舉世皆然,最終的解決可能還是得走到由最高法院裁決甚至大法官對個案的解釋。

美國各州過去幾年來已經出現過不少因退休金縮減引發的訴訟,下面實例的觀察很值得參考:

1. 根據前幾天(4/24San Diego Union Tribune報導加州聖地牙哥市府員工組成的工會和勞工委員會(Labor Board)向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希望翻轉低等法院(Lower Court)和上訴法院(Appeal Court)對市府員工退休金削減是必要且合理手段的裁決。市政府提出的退休金改革計劃是桑德斯市長在2012年以市民身份發動並取得116000名市民連署,並通過市議決議,刪減了3000名市府員工的退休金。工會告上法院,到上訴法院仍然未能勝訴,前幾天表示將繼續提到最高法院,媒體認為最高法院可能不受理,工會只能做最後一搏。

2. 20147月,底特律市府退休人員投票同意減少4.5%的月退休金,以協助走出破產的市政府度過財務難關。那些退休人士多數認為如果不接受刪減退休金,可能再度造成政府破產,到時候的損失就更大。201610月,在聯邦上訴法院(Appeal Court)駁回部份退休員工不服的控訴。

3.西北角的奧勒岡州在2013年也進行了削減退休金給付的年金改革。90年代,推行基金表現優異,每年出現15%的投資報酬率,使得州政府決定把原本設計50%所得替代率的基金帳戶加計13.65%的利息,導致2000年後退休人員領取的退休金達到所得的105%2003年政府發現事態嚴重,決定刪減新員工的福利條件,卻被最高法院勒止。到2008年,最高法院接受行政機關削減退休金福利,破洞已經擴大數倍。退休基金的財務平衡原來是設定在年投資報酬率7.5%之上,然而持續十多年的低利率使得實際投資報酬率一直偏低,2015年只有2.11%,而過去十年的年平均也只到6.13%。檢視一下該退休基金的財務狀況,比起我們的4大退撫金,其實不算太嚴重:該州退休基金總資產699億美元,未提存債務(財務缺口)218億,換算成我們精算報告中的已提存比率仍有76.2%,比起我們第六次精算報告中顯示的已提存比率高很多(公務人員28.3%,教育人員19.8%,軍職人員8.6%,政務人員8.1%)。從已提存比例來衡量,我們的破洞大了3倍多,您說我們可以坐視不管嗎?

4.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Calpers)管理全州180多萬分屬1583公務機關及1423個學區的在職及退休公務員退休基金,基金總資產達3000億美元,是美國最大的退休基金。由於投資資產配置了63%的股票(含私募),過去每年的投資收益變化相當劇烈,20年的平均年報酬率達7.8%10年平均卻只有6.2%2015單年虧了0.1%。雖然長期投資報酬率目標在今年2月才從,7.5%調降到7%,為了反應市場股價過高,董事會宣佈降低股票部位,馬上又把目標投報率降為5.8%Calpers的基金提存率,從2000年的99%,降到去年的68%,也導致去年開始削減退休金。雖然被退休員工告上法院,到今年3月為止得到初審及上訴法院的支持,最高法院也將在近期受理,如果也過關,將讓全美各州退休金削減風潮的違憲陰霾為之一開。

5.紐澤西州公務員退休基金的財務狀況在全美是屬於後面幾名,2016年的已提存比率37.5%(還是高過我們的四大退撫基金),財務缺口高達1440億美元,相當於全州4年的預算。年金專家評估只要再一次中小型經濟不景氣來襲,基金就會破產。一旦基金用罄,每年的年金給付將吃掉整年預算的一半。2011年州政府提高公務員提撥率而且削減部份年金福利後,工會提出訴訟,從一審法庭到上訴法庭長達5年的纏訟,去年聯邦最高法院同意了上訴法庭判決──削減退休金不屬違憲。這個月,傳出州長將運用每年10億美元彩券收入的一部份注入退休基金,希望能幫助縮小財務缺口。其實還有很多公務員退休金改革引發的爭議和訴訟,絕大多數案例,只要削減後的退休金仍視為「明顯有意義(significant)」以及「合理(Reasonable)」,多數法院偏向同意為解決財務困境的必要行為,不再視為違憲。

結論: 

1.從國外判例,年金改革是否違背「信賴保護」「不溯既往」受到基金缺口大小影響極大,實務上,一旦退休基金出現虧損,要扳平很不容易。一旦破產,將產生連鎖效應,拖垮政府財政,造成動亂,因此法院和有理性公民,不管是否改革受害者,都會審着嚴重性而接受年金福利刪減。

2.再提醒我們退撫基金缺口比奧勒岡州大3倍,也就是在福利沒削減情況下,基金必須脹大3倍才回到平衡。


精算師觀點三:年金改革精算報告的眉角

隨著年金改革討論加溫,精算報告成了熱門的關鍵字,支持、推動、質疑、反對年金改革的人士及評論者,很容易琅琅上口,「根據精算報告……」、「精算報告假設是虛構的」、「精算報告到開會前一天才出來」、「精算報告是黑箱」……到底什麼是精算報告?更有甚者,有些人甚至把他自己的想法,加上精算報告上面的數字,做出未來的「精算」預測來支持他的說法,並稱作是「唯一」採用精算報告模型的論述。

能夠引用精算報告這四個字,頓時專家的自我感覺就浮了上來;網民看到有精算報告或精算師這個字冒出來,有的說聽不懂,有的說精算師應該好好算出過去退撫基金到底賺多少?虧多少?有沒有被退撫基金呼嚨了?其實這些說法都是一樣不懂什麼是精算。

精算其實是為不確定的未來,在給定的假設下,估計最可能的數字。精算不是精打細算,是估算。只是用的嚴謹的態度,量化所有可影響結果的因素後計算出的財務預測,不是可以看到清清楚楚未來的水晶球。

精算師是經過必要的數學統計風險管理等必要訓練,通過層層考試,累積數年的工作經驗得到專業機構認證的專業人員。在台灣的精算師幾乎都是在保險公司或顧問公司任職,精算報告是得到年金精算師認證的專業團隊做出的專業報告。根據精算師的專業準則,精算報告的內容未經與精算師討論諮詢,自行解讀或擷取精算報告內容混雜使用都不是合宜的。

直到過去十幾個月開始研議年金改革之前,精算報告都是每三年做一次,由銓敘部招標,得標的精算公司,審度所有資料,包括人口、退職率、死亡率、提撥及退休福利設計,投資報酬率等等,根據前一年年底為精算基準日,做出未來50年的財務預估。精算報告的編製必須遵循國際(以美國為主)財務報表及年金精算準則,並有合格精算師的簽證才是完整的精算報告。隨著年金改革步伐加快,研議中的年金制度當然也得有精算報告來評估未來的財務衝擊,縮小版的精算報告陸續出籠。

最近一版的每三年一次精算報告是第六次精算報告,精算基準日是民國1031231日,初期報告經過精算作業專案小組討論後將折現率訂為4%,足足比3年前第五回精算報告採用的3%高出1%。貼現率大致與經驗的投資報酬率和未來長期展望一致,一般精算假設的變動也應該有充足的理由和狀況呈現。

這項假設變動讓四大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從每年擴大10%的趨勢,一下子,反轉到低於100年底第五次精算報告的水準。李來希帶頭的全國公務員協會也是精算作業專案小組的成員,對於壓低財務缺口的過程應該清清楚楚。為討論各種新方案做出來的新版精算報告所用的假設跟第六回交算報告無異,只是精算基準日設在104年底。

李來希在媒體上指責新出爐的精算報告是沿用103年資料舊數據,是否在炫耀他一張嘴就把精算出的財務缺口縮小四分之一的成就,只好任您去猜了!給年金改革派立委加油 請行政部門迎頭趕上



林濁水/前民進黨立法委員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9日開始審查備受注目的年金改革法案。氣氛就和總統府年金改革會議大不相同。改革派立委,主張改革時直接挑戰既有的公教退休法制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民進黨立委說現在的公務員退休依據是「1992年的邪惡立法」「1992年的修法,當時中國國民黨自中國帶來的萬年國會老立委和當時的銓敘部長陳桂華互相勾結,陳桂華用讓這些老立委退職後可以存十八趴為交換條件,讓他們通過讓有1995年前後年資的公務員能夠比純新制、純舊制公務員多領60%退休金的現行法。」

時代力量立委說「大家都說年金改革挑起對立,但真正挑起對立的是這個制度,現行制度當初訂下去就註定挑起對立了,今天讓年輕的軍公教越繳越多,去養當初這些不公義制度下退休的公務員。」

又說「1992年那次的修法用兩倍本俸作為所得替代率分母,是詐術,所得替代率的上限號稱70%,實際是其實是90%。」

改革派立委這些說法的立場和總統府年改會「應該對過去政策決定給予鼓勵,用寬容包容去面對過去政策決定,體諒當時背景,來進行這次改革,不是以今日是議昨日非。」的立場,
和銓敘部長周弘憲在審查會辯解「現行制度繳費的時候是用二倍本俸下去提撥。」的立場對照起來可以說處處扞格。

一、改革派立委挑戰1992年通過的退休法的正當性合法性,甚至認定它是使用詐術的邪惡立法;年改會和銓敘部站在肯定1992年退休法的正確性和符合當時的時代背景的官方立場。

二、由於對1992年退休法正當性合法性不同的認定,當然也就衍生了不同的改革立場和內容:如果1992年退休法是邪惡立法,那麼改革本質就是正義的回復,應該大刀闊斧;相反的,1992年的退休法是合乎「時代背景」應該「給予鼓勵」的制度,只是時代變遷不得已要調整而已,那麼改革幅度大就可能會傷害到正義,所以要依「信賴保護原則」採取「漸進」方式,對被信賴的既有權儘量予以「保護」。

三、改革派立委認為1992年體制是獨厚年資跨1996年新舊制公教,讓他們比純舊制和純新制的多領60%,所以應該儘快減少他們依1992年詐術多領的部分;而年改會的官方立場是依「漸進原則」,設下15年的「過渡期」,繼續保障他們依詐術制度而來的利益,讓少繳的他們65歲退休後可以領到80歲,或者一輩子都比多繳的下一代優厚的退休金,然後讓下一代在他們繳的儲金被上一代領光了。

而當今年改會的當權者也已經領了好幾年不錯的退休金後,再由下一代自己去想辦法。

現在我們就回到1992年的方案,看看它藏匿了那些邪惡的魔鬼細節。時代力量立委指出,兩倍本俸作為所得替代率分母。」就是詐術;銓敘部回應是「繳費的時候是用二倍本俸下去提撥。」銓敘部這回應實在是糟透了。銓敘部說提撥費率的目的無非是說,以本俸乘二繳的費率比較高,所以老公教沒有佔到便宜。

只是問題並不是這樣講的。首先,提撥費率和所得替代率的計算是連動的,而且應該是先訂替代率再訂提撥費率。那麼銓敘部為什麼不先講替代率?其次,年資跨新舊制的公教,早年零提撥,在1996年後初期提撥費率只有8%,這8%中又只有35%是由公教自己付,也就是他實質只付2.8%,但是退休時卻領70%的替代率,提撥費率再高也只是小本賺大利,而且本愈高利還更是超級大。

現在再回到當年銓敘部向國會提的退休法提案說明怎麽交代本俸乘二是怎麼來的。草案說明第四點說基數訂為本俸加一倍是為了「與現職人員之待遇總額相接近」。

這提案說明實在是胡說八道。以俸點800的公務員來說,不兼主管的話,「待遇總額」是93,705元,但是本俸乘二是106,150元,足足差12,445元,怎麼會相接近。

假使他有35年純新制年資的話,每月的月退金額就差了8,712元,替代率多出了9.3%之多,又怎麼是相接近,可見本俸乘二完全是詐術無疑。如果他兼有新舊制年資的話還可以再加上各式各樣的詐術,還可以進一步再增加7,951元,替代率再添8.5%。這樣,替代率就差不多90%了—而這還不算年終獎金和18%優息。

其次,時代力量批評,年改會仍然使用1992年本俸乘二的詐術,以60%替代率偷渡70%的實質替代率。銓敘部解釋,用兩倍本俸的60%當作上限,實際就是真正所得的70%,這回答若不是答非所問就是再一個移花接木的作法。

立委說的基礎是,1990年代各國合理替代率是70%,這一點銓敘部在當年是知道的,這看看提案說明就明白了,草案說明第四點第二條第二目說:「按月照基數2%給予,最高35年,給予70%。」

問題是明白了這一點後銓敘部就玩起了本俸乘二的70%替代率以偷渡80%的詐術,現在又以60%偷渡70%,被質疑後銓敘說他現在名義60%可以符合70%的標準,這又根本把兩個時代的標準混在一起了。

當年銓敘部的草案不囉嗦,只有少少的5頁多些,但是裏面埋藏的詐術卻真不少,本俸乘二只是其中的一個而已,那些詐術固然令人憤怒,但是略過不談,大家若有興趣可以直接向考試院要提案文看看,現在且換個角度來談談年改會強調1992年體制出現的偉大的「時代背景」吧。

關於時代背景,當時草案是這樣描繪的:
「退休人員大幅增加,642959人,至75年已增至5649人」;「國民平均壽命逐年延長,男性6468.27歲,75年為70.97歲…」;「退休經費累積增加,65年度63億餘元,77年已達542億餘元,增加8.6倍」

銓敘部顯然對當時必須改革已經感到強烈的急迫性。而改革的目的也很清楚,那就是要讓公教延遲退休年齡;減緩公教退休人數增加的速度;並透過各種方式減少國庫支出的壓力。

稀奇的是1992年法律通過,1996年生效實施後,公教退休年齡不延反而迅速降低,兩三年就從61歲降到56歲;退休人數急速暴增,公務員1996年僅2719人退休,2015年就有11,803人!

1992退休法實施後,效果和預計的、承諾的目標完全背道而馳,這不是在退休法中藏滿了詐術怎麼可能?

更稀奇的是1990年代世界各國退休制度改革都引起非常激烈的抗爭,但是1992年的法案卻反而大受公教歡迎。

草案說明中說,考試院在全國各地向軍公教辦了58次座談會,有17,089人參加,與會軍公教的對方案都振奮有加高度支持甚至很多希望早一點實施。

提了一個可以保護國庫的案卻這樣受到歡迎,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保護國庫的說法是個詐術。

草案中有個非常關鍵的重點,那就是提到,「退休金最高以本俸90%加本人實物代金計算,唯如美國最高80%實質所得較我國高。」這句話意思就很明白,就是考試院將以多多花國庫錢的方法來保護國庫。

歐洲在1980年代的確有高達80%以上替代率的,但是美國除非加上商業年金,何來80%所得替代率,此其一;其次,各國在1980年代末就努力要把替代率壓到70%以下,2000年後更進一步壓到60%下了,我們偉大的考試院竟然反而要向80%以上邁進,這算是什麼樣的符合時代背景?

更何況,當時我國公教退休所得真的偏低嗎?公教退休舊制是79年修訂的。依舊制計算方式是公務員最高可以累積到30年年資領退休金。30年分兩段,前15年一年每增加一年年資,退休時每個月多發給本俸的5%當退休金;後15年一年每增加一年年資每月發給1%。這樣一個30年年資本俸45,665元,職務加給25,010元,月領70,675元的公務員,他名義上的退休金是:
45,665 × (15 × 5%15 ×1%) 930(實物代金)= 42,028 替代率是42,028÷70,675 = 59.47%

這符合當前OECD國家的平均水準,只是在1990年代以前的確偏低,但是他們當時的月退收入並不是只有這樣。

首先,他們多了個一年發一個半月的年終工作獎金(巧立個名目叫年終慰問金)。年終獎金,每個月平均數額5,435元,加上去月退俸就成了47,454元,所得替代率升到67.14%

其次他們還有優存18%利息,結果月退就成了:
47,4541,643,940(養老給付)×18%÷12 = 72,113 

替代率竟達到了102%!這根本成了領雙份月退!

最後,他們還有一個比較小的三節慰問金6,000就不再算了。這已經達到希臘豬的水準了,考試院卻在草案中說偏低,簡直是詐得太超過了。

年改會當局一直要為充滿詐術的1992年退休法辯護實在是很令人遺憾,幸好,改革派立委並沒有採信他們的辯護,這就擺脫年改會羈絆而通過一個更像樣的改革法案有了可能。

26日公聽會中年輕公務員說「不是要豪華大餐,但不能連拿三明治的機會都沒有」,如今年改會的方案就是讓年輕的,付了錢吃不到三明治,讓既得利益者享受一輩子豪華大餐的方案,實在太慘了。

無論如何,給年金改革派立委加油,請行政部門迎頭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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