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蘋果日報論評文章分享 (你同意核廢放你家,但你的家人同意嗎?)

賀立維/退休教授、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核子工程博士

正在中選會外絕食抗議的黃士修,曾在去年817日於某電視媒體上公開表示:「核廢料可以放在我家沒有問題。」

他絕食抗議是他個人的自由意志我沒有意見,但他主張核廢料可以放在他家,我不禁要問,你的家人同意了嗎?你的鄰居同意了嗎?你的里長、區長、市長同意了嗎?原能會允許你這麼做嗎?若你家附近的房地產價格因此大跌,你來賠嗎?從核電廠到你家運送核廢的道路你來開嗎?若這些問題都解決了,是不是就能夠像你說的「核廢料可以放在我家沒有問題」?

依據原能會所公告的放射性物料管理相關法規,你有核廢經營執照嗎?你有權同意核廢放在你家嗎?你家的設備及設施有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定,足以保障公眾之健康安全了嗎?

我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我們是個法治國家,為了保護人民生活的安定與生命的安全,國家制定了各種周延的法律,絕不能讓一個人信口開河,完全不顧法律的規定,向大眾承諾核廢可以放在什麼地方。除了顯露出他的無知外,也太低估國人分辨是非的能力。

若將核電的安全打成擁核派與反核派,這種二分法也太簡單化了。我們所關心的是,核電廠在運轉期間,一切資訊是否透明公開?核電安全是否都照顧周全?所有發生過的大小意外是否都已徹底改善?所有貪污舞弊案所牽連的核電安全是否都已補強?若發生類似日本福島核災的意外,我們準備好了嗎?我們所能夠承受最大的損失有多少?

我們更關心的是核電除役後由廠房所拆除下來成千上萬噸的中低階核廢,是否都已安排好去處?最棘手的使用過核燃料目前是否已安排好具體可行的方案?

請核工學者不要再跟我們說一些還在構想中或遠不可攀的未來式科技,如打到外太空去,請問每公噸要花多少錢?以目前私人成立的月球旅行計畫,二人成行的團費是15億美元,約新台幣460億元,我們將來的使用過核燃料總共約有7000公噸。

至於核工學者不斷強調「核廢料是寶」的主張,就像我們留下一堆工業廢棄物給子孫,卻告訴下一代,這些廢棄物都是寶,你們好好的將裡面有用的物質提煉出來,你們可以好好的去利用它,卻沒有告訴他們提煉這些寶,要花多少代價,它的本益比是多少?

最後要請求原能會,對於「核廢料可以放在我家沒有問題」之類的謬論,1年多過去了,是默認了呢?還是該主動的說一些該說的話?請發揮一些原能會網頁中輿情反應的功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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